近日,河南省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:从5月2日起,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九种重大疾病不得再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2016年12月28日,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《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》(豫政办﹝2016﹞223号),指出要“强化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,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,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”。
河南省住建厅在全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监管工作要点安排中也提出,“强化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,支持基本住房消费,大病提取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功能定位不符,应逐步取消。”
2007年,《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就患九种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做出了具体规定。截至目前,累计为患九种重大疾病的职工及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2703笔,提取金额6499.55万元。
(编辑:徐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