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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“的哥”入行考试“大变脸”

信息来源:河南日报        作者:李林         时间:2016/5/6

 5月5日,记者从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获悉,为了进一步规范郑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,提高从业人员素质,根据《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汽车管理条例》及《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》,该处结合当前工作对出租汽车岗前培训及考试工作进行调整,此次调整涉及到规范报名条件、考试内容、考试方式、培训费用。

 报名条件在原来应有提供材料(文化程度、年龄、驾龄)的基础上,驾驶员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和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。

 考试内容目前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只有理论考试,满分110分(其中包括10分考勤分数),90分合格。自2016年6月1日起,参加培训的驾驶员考试内容分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,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,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;区域科目满分100分,80分及以上考试合格。这个标准我们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执行。考试方式是计算机和现场实际操作。原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是一年,现在变更后成绩有效期是3年。

 培训收费方面,经了解,培训机构已向郑州市物价部门申请备案,经审核批准,收费标准分三项:全国公共科目(350/期/人)、区域科目(260/期/人)和应用能力(550/期/人)。

按照交通部的要求,结合交通委提出“六个交通”发展规划,根据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》要求,郑州市今年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已逐步开展。此项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在行业内进行下去。

(编辑:张婷)